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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管理办法于2018年11月以苏工价[2018]14号文件印发,14号文旨在完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采集制度,确保价格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苏工价[2018]14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造价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市场秩序,完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采集制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确保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依据《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管理办法》,现公开向全市征集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请于12月17日前,将《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申请表》及申报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市造价处,地址:苏州市十全街933号,联系人:杨旭,联系电话:65182826,电子版《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申请表》报送至市造价处邮箱:1576981549@qq.com 。
抄 送:省造价管理总站,各区、县(市)造价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附件一: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市场秩序,完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采集制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确保工程价格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是指由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造价处)聘用和管理,向市造价处提供人工、建材、苗木及机械设备等价格信息的法人单位或个人,包括中介咨询机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建材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专业协会和自然人。
第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价格信息采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信息员日常管理工作由市造价处具体负责。
第五条 法人信息员申报条件:
第六条 自然人信息员申报条件:
第七条 信息员聘用程序:
第八条 信息员采集价格的原则:
第九条 信息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条 信息员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信息员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信息员年度积分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由市造价处授予“年度建设工程价格优秀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年度优秀信息员为造价咨询企业的,追加年度企业信用分。
第十三条 信息员年度积分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并通报信息员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信息员是造价咨询企业的,将纳入信用考核予以扣分。
第十四条 信息员发生违背信息员采集价格的原则、严重违反信息员工作职责、不遵守信息员日常管理等行为,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各区、县(市)造价管理部门参照执行。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2012年 9 月20日发布的《苏州市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二: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申请表
法人信息员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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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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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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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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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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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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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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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信息员 (签章): |
业务联系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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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信息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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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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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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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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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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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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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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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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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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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信息员 (单位公章): |
自然人信息员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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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申报专业(请在对应框内打√) | ||||
土建□ 安装□ 市政□ 装饰□ 仿古建筑□ 园林苗木□ 人工□ |
填表说明:1、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申报专业选择:法人信息员可单选或多选,自然人信息员为单选 ;2、业务联系人须为从事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专业人员。
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苏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员管理办法,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苏工价[2018]14号文件信息请关注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