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之家 | 专业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站
安徽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计价依据实施意见以造价[2016]11号文件下发,该造价[2016]11号文件公布了具体明确的安徽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计价依据实施意见。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造价[2016]11号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依据的通知》(建标〔2016〕67号)要求,为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我省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
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
增值税下的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1.有关直接工程费的调整。
(1)材料费
增值税下的定额材料单价=原定额材料单价×调整系数。
定额材料调整系数见下表。
定额材料种类1 | 调整系数 |
商品砼(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砂、土、石料、石灰、砖、瓦(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 0.9709 |
自来水、树苗、花卉、草、藻类植物、林业产品、化肥、农药、农膜 | 0.8850 |
其他材料 | 0.8547 |
(2)机械费
增值税下的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折旧费×调整系数+大修理费×调整系数+经常修理费×调整系数+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调整系数+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不含进项税)。
补充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单价=原定额台班单价×0.8952。
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的调整系数见下表。
机械台班费用 | 调整系数 |
折旧费 | 0.8547 |
大修理费 | 0.8983 |
经常修理费 | 0.8983 |
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 | 0.9128 |
2.有关费用的调整。
3.税金的调整。
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安徽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计价依据实施意见,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造价[2016]11号文件信息请关注安徽造价站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