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造价字[2007]06号文件合肥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取规定

合肥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取规定以合造价字[2007]06号文件下发,这份合造价字[2007]06号文件明确了合肥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取规定细节问题。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合造价字[2007]06号

关于对建设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取的规定

合肥地区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根据《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合劳社秘[2007]177号)文件精神,现对工伤保险费在工程造价中如何计取规定如下:

一、以定额(估价表)为计价依据的工程项目,其费用在工程间接费所列劳动保险费中列支,承包人不再向发包人另行计取。

二、以清单为计价依据的工程项目,其费用在规费(不可竞争费)中单列,其费率为工程造价1.5‰。

三、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行业统筹费不再实行统筹管理,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施工许可证前不再向建筑行业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劳保费,工程结算时亦不再扣除劳保费。工程造价中所含的劳保费按合同约定随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站)不再对施工企业进行劳保费的返还和调剂工作(已交纳未返还的工程除外)。

四、工伤保险费为规费(不可竞争费),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足额计取并上缴,在工程招、投标或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得作为竞标或让利条款。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07年9月1日

报:市建委、省造价总站

送:肥东县建管局、肥西县建管局、长丰县建管局

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合肥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取规定,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合造价字[2007]06号文件信息请关注相关网站!

与合造价字-2007-06号文件相关的资料推荐

合肥工程造价中检验试验费扣除调整系数 | 合造价字[2007]002号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实施细则 合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参考价 | 合价协[2021]001号 合肥市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导则 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调整 | 合造价[2019]1号 合肥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备案 | 合建[2019]53号 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与造价争议调解规定 | 合建[2019]54号 合肥市执行2018定额计价依据通知13号 | 合造价[2018]13号 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计取办法 | 苏建价便(2008)7号 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计取问题 | 鲁标定字[2016]42号 青岛市关于调整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调整通知 | 鲁建标字[2020]17号 徐州市社会保险费是否计取有关问题复函 | 徐建价(2019)4号 黑龙江调整失业保险费计取费率 | 黑建造价函[2015]7号 吉林施工企业社会保险费计取有关规定 | 吉建造[2014]19号 宣城市工程造价中增列工伤保险费的通知 | 造价[2008]24号 马鞍山在工程造价中增列工伤保险费通知 | 马造(2008)2号 黑龙江设备费劳动保险基金社会保险费税金计取 | 黑建造价[20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