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之家 | 专业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站
南通造价协会制定了"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公约",自律公约13条,初衷是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整体的水平。
南通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关于签订“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公约”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造价诚信机制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全行业执业质量和水平,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发展,经2011年9月28日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大会表决和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自愿签订“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公约从2012年1月1日起经各工程造价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即生效。
附: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南通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为了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机制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行业执业质量和水平,促进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发展,经全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表决,一致同意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本公约依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公约》、《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南通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制度制定。
第二条 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与指导。依法执业、守法经营。
第三条 恪守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宗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接受市、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的服务管理,及时向造价管理机构提供所需信息;积极参加协会开展的活动,履行会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行业公约。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质量保证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做到管理和执业行为有章可循,运作规范;兼顾好企业内部职工的利益,培育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
第六条 尊重和爱护人才,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重视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鼓励员工更新知识和提高执业能力。
第七条 合法和公平竞争,反对和抵制垄断。执行行业服务收费约定标准,杜绝以不正当的手段排挤、诋毁同行。维护市场秩序,以质量、信誉参加市场竞争。
第八条 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和网上公示制度。根据情节轻重,不良行为记录分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和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第九条 签约人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标底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费标准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同时有钢筋翻样的每吨不得低于8元。
第十条 签约人如有违反本公约行为,自愿接受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调查、取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视情节轻重按以下方式予以处理:
(一) 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或在相关媒体曝光;
(二) 收缴违约金;
(三) 提请资质管理部门或造价师注册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限期整顿,暂停造价咨询业务或取消其造价咨询资质,暂停执业或注销注册等处理;
(四) 违约行为涉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法提请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为保证该自律公约的执行,各签约单位预缴10万元履约保证金,委托南通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代为收管,期满时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签约人。签约人如发生违约行为并经查实后,按以下办法收缴违约金。
(一) 违约行为属一般不良行为的,视情节收缴违约金0.5万元—1万元;
(二) 违约行为属严重不良行为,视情节收缴违约金1万元—3万元;
(三) 签约人如有恶意竞争,故意压低咨询收费,违反本公约(第九条)约定收费标准的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全额收缴
第十二条 签约人发生违约行为被处罚的, 违约金在预缴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收缴的违约金部分必须在10日之内补足。收缴的违约金用于行业发展等专项工作经费和对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有效举报人的奖励。
第十三条 本公约经本市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监督举报电话:85092668,85093023。
签约单位和签约人:
年 月 日
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南通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