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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造价总站2015年12月21日发浙建站定[2015]73号文"关于申报建设工程定额编制专家的通知",对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专业申报方式都做了详细的表述。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浙建站定[2015]73号
关于申报浙江建设工程定额编制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我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定额编制质量,更好地完成国家绿色建筑定额、援藏建筑定额、2016版省计价依据全面修编等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我省建设工程定额编制专家库。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建设相关行(企)业、大专院校等专业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热爱工程造价管理事业,热心定额编制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有创新意识。
2.具有造价专业执业资格,从事造价工作年限5年以上,有工程项目概、预、结算编制的工作经验。参加过定额编制工作,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三、申报专业
本次专家库人员申报专业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仿古建筑、城市交通轨道等,同时对于工程成本分析、工程进度工期管理、劳务分包、全过程计价管理、工程总承包方面有丰富实践与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也纳入本次专家申报范围。
四、申报方式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申报与推荐申报两种方法。个人申报由个人填表(表格详见附件)及单位盖章后,通过邮寄、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省造价管理总站;推荐申报由各市造价管理站推荐后汇总上报。
上述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
附件:定额编制专家库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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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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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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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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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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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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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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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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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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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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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从事专业(可多选) | 建筑□ 安装□ 市政□ 园林□ 仿古□ 轨道交通□ 材价□ 其他□ | ||||
造价从业资格 | (造价师盖章) | (造价员盖章) | |||
主要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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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申报分成两种:①个人申报,由个人填表及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②推荐申报,由所在地市造价站推荐签署意见后上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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