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公用[2011]437号文件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实施细则

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实施细则以建公用[2011]437号文件下发,制定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实施细则旨在加强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建公用[2011]437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供热单位:

为加强我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规范建设费收取、拨付和使用,现将《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实施细则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规范建设费使用,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和小锅炉并网资金管理办法》(津政发〔2007〕5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的收取、拨付和使用。

第三条 天津市供热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热办)是供热工程建设费的收费主体,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建设单位收取供热工程建设费。

第四条 外环线外5公里以内的新建房屋项目,由市供热办直接收取供热工程建设费。建设单位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供热办窗口办理交费手续。

外环线外5公里以外的新建房屋建设项目,由市供热办委托项目所属区、县供热办公室收取供热工程建设费。建设单位应到项目所属区、县供热办公室办理交费手续。

第五条 市供热办和受委托区、县供热办应设立供热工程建设费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 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收取标准按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收取标准的通知》(津价房地〔2004〕460号)执行。

超高房型按照超高部分面积乘以层高系数计算,其中住宅层高系数为层高除以3米,公建层高系数为层高除以3.5米。

非商业经营性质的地下部分建筑面积,按50%计算。

第七条 收取供热工程建设费应开具市财政局监制的专用收据。

第八条 供热工程建设费专项用于供热配套设施的新建、改建和小锅炉并网工作,由市供热办统一管理、调剂使用。

第九条 外环线外5公里以内的新建住宅和公建项目,由供热单位向市供热办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市供热办根据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小锅炉并网计划及工程进度,将建设费拨付供热单位。

外环线外5公里以外的新建住宅和公建项目,由区、县供热办向市供热办提交资金拨付申请;经市供热办审核批准后,区、县供热办方可根据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小锅炉并网计划及工程进度,将建设费拨付供热单位。

第十条 市供热办从新建住宅供热工程建设费中提取2元/平方米、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中提取5元/平方米,全市集中使用,用于既有热源厂、供热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的改造。

改造资金需经市建设交通委批准后方可使用。市供热办应每年公示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供热工程建设费拨付后,供热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降低建设标准。

第十二条 市供热办负责对各相关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细则的,暂停拨付供热工程建设费。

第十三条 市供热办和区、县供热办应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发改、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城乡建设 供热 建设费 实施细则 通知

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管理实施细则,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建公用[2011]437号文件信息请关注相关网站!

与建公用-2011-437号文件相关的资料推荐

2020版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专业工程预算基价定额发布 天津市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通知 | 津住建建市函[2019]391号 天津市建设工程规费费率调整 | 津住建筑便函[2019]44号 天津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调整9% | 津住建建市函[2019]42号 天津规范招标文件发售和投标保证金收取退还 | 津建招标[2018]292号 天津简化优化招标投标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政策解读 天津简化优化招标投标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津建招标[2018]232号 天津市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11%调为10 | 津建筑函[2018]83号 安徽省调整建设工程税金组成及费率的通知 | 造计[2011]26号 住建部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印发通知 | 建标[2011]187号 安徽省人工费调整定额单价由47调为57元 | 造计[2011]25号 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调整通知 湖北工程竣工结算材料价格调整意见 | 鄂建文[2011]145号 广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 粤价函[2011]742号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意见 | 建标造函[2011]46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 京建发[2011]206号 河北省建筑工程虚假招标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 | 冀建法[2011]153号 黑龙江国有资金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计价规定 | 黑建造价[2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