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17]6号文件福建2017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房建市政工程

福建发文闽建筑2017-6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未用定额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数按合同价80%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闽建筑[2017]6号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保障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现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在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予以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

二、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无法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金额或未采用我省计价依据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数统一按照签约合同价的80%计算,费率和最低金额标准按照我省规定执行。

三、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基数按照经批准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80%计算,费率和最低金额标准按照我省规定执行。

四、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本通知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发现2017年3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约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信用扣分。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7年2月10日

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福建2017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房建市政工程,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闽建筑[2017]6号文件信息请关注福建定额站相关网站!

与闽建筑-2017-6号文件相关的资料推荐

福建2016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 | 闽建筑[2015]39号 福建2012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 | 闽建筑[2012]9号 福建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2010 | 闽建筑[2010]27号 福建调整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率2005 | 闽建筑[2007]4号 福建发布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租赁服务指导价 | 闽建筑[2017]5号 福建调整危险作业保险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费 | 闽建筑函[2010]39号 福建省房建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调整 | 闽建筑[2021]6号 福建建筑塔式起重机塔机司机信号工人工费计价 | 闽建筑[2018]17号 连云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税计取 | 连建发[2019]36号 重庆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行动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 渝建[2018]697号 安徽省2000年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要计取 连云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办法 | 连建发[2016]440号 河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调整为固定费率 | 冀建市[2015]11号 河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管理意见 | 冀建市[2012]386号 四川省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计价计取 | 川建造价发[2011]377号 山东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及措施项目清单 | 鲁建标函[2017]23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 广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区域划分 | 桂造价[2019]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