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司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

2018-08-03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说明,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造价师考试成绩4年一周期,考试大纲全国统一,2019年开始启用全国新大纲.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文件

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考生和各有关方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衔接十分关注。经商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现就相关情况做以下说明: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有关要求,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专业科目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2018年人员报考条件按照《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规定实施,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已发布。2018年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免考基础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考生报考。2019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新大纲。

二、按照《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要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正在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拟从2019年起开考。考试具体时间请关注人社部门考试计划安排。

三、《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执行过程中,我们将根据社会各方反映情况通过正式渠道发布信息和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8年8月3日

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定额司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相关网站!

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文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修改说明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已出版 中价协推进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写 | 中价协[2019]2号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印发通知 | 建标造函[2018]265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 | 建人[2018]67号 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 黔建人通[2020]67号 湖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指导用书开始编写 贵州省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工作通知 北京市执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通知 河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 冀建人教[2019]14号 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办法 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 鄂建文[2019]33号 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 皖人社发[2019]7号 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执业办法 | 豫建[2018]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