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之家 | 专业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站
济南市疫情防控期间定额人工费调整单价文件济建建管字[2020]13号于2月印发,济南市疫情防控期间完成的建设工程工程量,定额人工单价暂时调整。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济建建管字[2020]13号
济南市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疫情期同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道照执行。
一、疫情防控期间完成的工程量,其定额人工单价暂调整为:
建筑工程125元/工日,装饰工程137元/工日,安装工程137元/工日,市政工程117元/工日,园林工程117元/工日,轨道交通工程103元/工日,房屋修缮建筑、安装工程105元/工日,房屋修缮装饰工程122元/工日,仿古建筑工程105元/工日,市政养护工程98元/工日,工程结算时,按实调整。
二、疫情防控期间人工、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人工村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19]067号)有关规定调整工程造价。
三、各单位应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文件精神和合同约定,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通过电子邮箱(sdezdeglk@jn.shandong.cn)及时向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报送人工、村料等价格信息变化情况。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1号)
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济南市疫情防控期间定额人工费调整单价,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济建建管字[2020]13号文件信息请关注相关网站!
前一篇:济南市竹胶板模板制作结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