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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优质优价奖励的通知以豫建建[2007]59号文件下发,这份豫建建[2007]59号文件明确了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优质优价奖励费率。
河南省建设厅文件
豫建建[2007]59号
河南省关于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定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110号)关于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的精神,鼓励施工企业创优积极性。现就具体奖励办法通知如下:
一、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工程结算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予以适当奖励。
二、奖励资金的来源。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中标后建施双方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对优质优价进行具体约定。
四、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本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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